第一屆 華映之星 電影新秀選拔比賽 華映娛樂校外場次 才藝組 初賽規則

 

 

1:請現場簽署比賽規則參賽注意事項與同意書,未簽署不得參加比賽。

2:才藝組評分標準:(1)肢體語言(2)口才(3)整體造型(4)專業表演。

3:參賽者依次序入場,每位參賽者5分鐘表演時間為限(含上台與在舞台

  準備的時間),請注意以下規則:

 

  評審團中若超過2位評審舉X牌,則須停止表演換下一位參賽者;

  評審團中若超過2位評審舉O牌,亦須停止表演換下一位參賽者。

 

 

4:入選者須注意以下規則:

 

1)入選者欲進入決賽須簽1年培訓經紀約,如無法簽約視同放棄決賽資格。

2)需完整參加決選培訓課程,成績不佳或無法配合者不得參加決選。

3)決賽時所有分數重新計算,初賽成績不予計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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